在威尼斯和其他意大利城市带动下,西欧其他地区的贸易逐渐繁荣起来,经济复苏得以在各地启动:海上贸易逐渐发展,范围自然越来越广。
与此同时,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的行为如有不当,除了判决公开、重新审查答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之外,再无其他制裁。[34]参见赵文明:《湖南退休职工首告政府信息不公开》,载《法制日报》2008年5月6日,第08版。
但是,限于原告提供线索的能力,能够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比较困难,因此,建议借鉴美国的沃恩索引制度,减轻人民法院的调取和审查负担。长期以来,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约束,我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无法对事实行为的救济有所作为,直到2014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启用行政行为概念,从而为事实行为的司法救济奠定了立法基础。实践中,考虑到赔偿金由国家财政负担,行政机关多从保护公务员利益出发,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后,启动追偿程序的比例很低,由于被诉而对公务员行政处分的也并不多,至于刑事责任,只有构成犯罪的,才不得已追究。2017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在强调保护诉权的同时,特别强调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严格规制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长期以来,行政诉讼领域就诉权的研究多以保障诉权为主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就保护当事人诉权专门发布文件,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法发〔2009〕54号)。
虽然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是否可诉有不同的认识,但是,就《规定》第1条而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没有明确排除主动公开行为,而且,诉讼的类型还增加了反政府信息公开诉讼。[28]参见余凌云:《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问题基于315起案件的分析》,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4期,第908页。这是我们党对文革与自身建设的一次历史性反思,重新审视了党内民主生活发展的原则,防止因民主滥用、无政府主义、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而出现不稳定局面。
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因此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营造理性、建设性的民主氛围,对于不同意见要认真倾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扼杀或打击,通过沟通、说服的方式达成更广泛的共识,从而完成集中的过程。在《历史决议》公布和1982年党章修改之后的一次谈话中,胡乔木认为,我们国家就党、政府、军队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作了明确的决定,即党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同样,负责是分工所必需的,明确各项权力行使的责任也是分工负责的应有之义。总之,从修宪讨论的过程和结果来看,序言最后一自然段和总纲第5条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要求,共同构成了党与宪法关系的规范依据。
[38]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党的规则之外还有广泛的社会领域,需要在法治框架内予以调整和治理。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著名讲话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就执政党而言,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这些论断体现出这一时期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发展。比如,有的地方党委未经当地人大选举或决定就直接撤销或者任命政府和法院的负责人,有的地方党委擅自改变当地人大选举产生的政府负责人,还有的上级地方党委在下级政府首长当选后不久便将其调离等。特别是2018年修宪,将党的领导写进宪法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一方面更加明确了党的领导地位,另一方面对党提出更高的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责任。
毛泽东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22]这一建议是由解放军代表团的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审议过程中提出来的,得到代表们的普遍赞同。不彻底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
从序言到各具体章节,宪法中共有18处使用了必须。作为执政党,党首先要遵守宪法,坚持宪法至上原则,牢固树立宪法观念,这是依宪执政的基本要求。
[9]他还指出,宪法和法律都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如果党自己不遵守,那么人民怎么可能遵守?党不能违反法律基本的条文、最重要的规定,如果认为某些条文不合适,可以通过立法的程序修改。要使党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作用的范围,在宪法里有规定。
不论是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或者是普通党员,都应以平等态度互相对待,都平等地享有一切应当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当履行的义务。(二)维护宪法权威与坚持党的领导的一致性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六)遵循宪法原则,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 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比如何种行为构成违宪?谁来启动违宪审查的程序?采用何种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具有怎样的效力?如何纠正违宪情形?如何承担违宪责任?随着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推进,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具体化。与其他段落不同的是,序言最后一自然段并非历史事实的描述,已经具有明显的规范性特点,具有法律效力。[39]同前注①,习近平文。
内容摘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既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明确规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要求。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五、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范要求 (一)党要尊重和遵守宪法 1982年党章和1982年宪法先后写入或者体现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明确了党与宪法、法律的关系。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但有人认为写这一段是完全必要的,这一段和第五条规定的角度不完全相同。这样造成一种在党的生活、国家生活里发展个人专断的条件
笔者认为,五元结构、组织差序格局、人大组织优位、议行融合体制以及有限监督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我国横向分权的共同基因。[69]同注[1],蔡定剑书,第373页。[82]这则是典型的否决权模式的监督权。民主集中制、选举制度及其所体现的民主原则、人大与一府两院的权力授受及监督关系,成为主流教科书和其他诸多著述集中讨论、倾力解释的三层规范,几乎成为一种通说。
持相同观点的学者的讨论,同注[70]。宪法第3条如何与国家机构部分的诸多条款发生勾连?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统摄及规范日常的权力配置实践、能否对权力配置争议的解决提供足够的规范依据和原则指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否包含着更多对具体权力配置产生实质影响的结构和机理?通说之外,能否借助更为精细的解释学作业进一步获取权力结构和分权机理的共同元素,以增强其对权力配置具体实践的解释力和规范性? 本文试图超越宪法第3条的通说径路,通过抽取宪法规范中的一些共同要素,并结合立法和权力配置个案,重新组装起足以表征我国国家权力横向配置规律与特征的共同规范结构,以期深化和丰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
张锡恩教授认为,民主集中制完全能够容纳权力制约。童之伟教授曾从国家权力所有者与行使者分离的视角对人大监督权的界限作如下论述: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宪法分设国家机关,并明确规定了彼此的权限,不得互相逾越这一重大的法治特点看,可以说本身是一种国家权力行使权分离体制,人民代表机关在同级国家机关之间的最高法律地位并不是对国家权力行使权分离体制的否定(人民代表机关也无权行使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而是国家机构体系内部体现国家权力所有权主体高于国家权力行使权主体,体现前者对后者的监督和控制的一种工作制度。
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权力是否存在边界和极限?尤其需要讨论的是,它能否通过一定方式(修宪或立法)改变宪法所确定的四元结构?宪法第62条除了明确列举十四项职权之外,还规定全国人大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立法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审查范围,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的控制。
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在实践中,国务院制定的某些行政法规存在侵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的嫌疑。用官方的言语来说,这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三权鼎立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过于扩张地理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那么国务院的职权立法权的空间则所剩无几。
1983年通过的《海上交通安全法》首次赋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权力,从而使审判权的外延得到扩大和完善。(二)差序格局的部分修正 但是,上述差序格局也并非一成不变,其也被后续立法朝不同方向进行改造。
[8]参见王惠岩:论民主与法制,《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第5-6页。[51]参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年第6期,第696-697页。
[61]同注[5],肖蔚云文,第8页。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人大和政府共同组成自治机关,两院则不具有类似的组织地位。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王伟、民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人薛皓陪同
姬脉常强调:此次巡视整改是我们推进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的重要契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
在褚庙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室,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该乡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和近期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站,详细了解乡镇人大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人员配置等情
要在治理时效上再突破,重点围绕规划布局、师资力量硬件建设等方面工作,强化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将我县幼儿教育办出质量、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拟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传染病区、科研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学术报告厅等。